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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塔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4-02 | 最近登入:10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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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大約八年前我還是高中生時,我媽名下有一台車,就在車子還在銀行貸款時候,我爸缺錢就拿車在當鋪抵押借錢,最後他生意失敗帶著我們跑路時給當鋪的人遇到,就把我們趕下車,直接把車開走. 八年後的現在我們家小孩終於讀完書出社會了,然後我媽也去年有份正式工作,結果從去年底開始,監理站發函到她公司要追討頭3年份的氣然牌照費還有車子的被人家亂開的罰單總共六萬,銀行也弄到行政命令要每月扣我媽的薪水三分之一. 事情經過大概是這樣,因為我爸的金錢往來都不會作紀錄全憑他的記憶,單據也在這些年幾次搬家的過程中都找不到了, 現在他在外面還欠多少錢已經不知道怎麼追,我們家人也不敢面對那個未知的錢坑而這次的那些生意糾紛全是我媽昨天口述我們才知道些大概,也就是這個錢坑還有多少要填我們都沒個底. 問題: 總之想要先處理車的問題,我媽問過如果要把車弄掉,監理站的說法是要有車牌不然就是當舖的流當證明,但現在車在哪我們不知道,當鋪凶神惡煞的我媽跟我也很怕(以前半夜還到我家丟石頭,我念高中時還到學校裡堵我)現在再去找他們也不知道會不會不承認拿走車子,實在不知道怎麼辦好. 警察的說法是,這樣的情況不能報遺失,會變成偽造文書,跟我媽說怕的話就去找轄區的警察陪她去那間當鋪談.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我要如何妥善的弄掉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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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