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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儒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7-02 | 最近登入:102-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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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去年我因幫朋友租房子 而朋友利用那房子從事性交易買賣
上了法庭 我跟檢察官說我真的不知道 朋友租房子是用來做甚麼的
今年9月我收到了法院寄來的通知書 上面寫被告起訴
刑法30條第一項 231條第一項 幫助媒介 容留性交罪嫌
我看到我都哭了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還有一個小孩 我不想去被關
我真的不知道此事 檢察官卻認定我有 線在被起訴了
上面寫5年以下有期徒刑 10萬元易科罰金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不想被關 請你們幫幫我 謝謝 感激不盡
瀏覽:1296
日期:102-09-17
去年因為幫朋友租房子而朋友卻在裡面從是性交易而被抓到
上法院時就被檢察官認定我是租這個房子讓別人進行這個行為 因此我就有了
妨害化這個罪 而這幾天警察來我家說要定期查訪 這是可以得嗎
也說要找我公公 可是當時我公公並不在家所以他說晚一點再過來
這件是我不想讓我公婆知道 所以並沒跟他們說 可是為什麼警察要找我公公呢
瀏覽:600
日期:1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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