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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6-03 | 最近登入:102-09-05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民國102年4月初收到資產管理公司的存證信函才知道我民國92年就過世的爺爺,在民國82年時候為人擔保欠了銀行美金20萬元。現在資產管理公司已發存證信函要求我爺爺的繼承人:我奶奶、小叔、姑姑負擔這筆債務。當初因為爺爺並沒有留下任何遺產,所以我叔叔他們並沒有去辦理拋棄繼承。而且在收到存證信函時後認為那筆債務已經過了20年之久,並未予以理會。 在今天我叔叔直接收到了民事執行處的查封登記函和鑑價函,想請問接下來我們家應該有甚麼動作?需要撰寫聲明異議狀嗎?除了跟資產管理公司協商以外還有甚麼辦法可以免除房子拍賣和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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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09
您好 最近家裡收到台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存證信函,內容是在說明我爺爺在民國83年6月美金20萬元的債權於民國100年5月從渣打銀行移轉至台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並請求繼承人清償。 我爺爺在民國92年的時候就過世了,存證信函的收件人是我的奶奶、叔叔和姑姑,爺爺過世時因為沒有留下任何遺產,家中無人去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另於這二十年間據叔叔所言並沒有收受銀行的催款通知。 想請教: 1。可否主張時效消滅? 2。存證信函可否不予理會,待支付命令下來時再聲請異議會否太晚?(其實是叔叔擔心他的房子會被銀行假扣押) 3。該筆債權如原本時效並未消滅,會否因為這張存證信函而時效中斷? 如有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煩請不吝告知。
瀏覽:3582
日期:10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