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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戴爾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3-04 | 最近登入:102-25-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內文下方的共幾頁等等,那是你去交寄時由郵局人員計算後填寫的。上方的收件人及收件人的 ... (恕刪) 您好 感謝您的回答 鴻森事業在加入時收去500元加盟金、辦兩支手機門號、以及兩筆手機的差額 另想請問,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一,網路上的說法是14天內退出的話,門號的違約金應由鴻森事業支付,且以原價格買回持有的商品 超過14天時以90%價格買回持有的商品(無商品損壞的情況),那麼超過14天才以書面告知要解約,門號的違約金也是由鴻森事業來支付嗎? 14天以內跟以上的差異為何?今天已經第15天了,我想知道14天後告知要退出,我需要負擔那些費用 再次感謝各位律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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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25
加入鴻森剛滿兩周,已經決定要退出   內文我是參照範例來寫的,應該沒有問題 想請問的是除了內文之外還需要填寫哪些地方 比如右上那一大格(一、寄件人 二、收件人) 這邊有哪裡需要填寫?   內文格下方的全部(本存證信函共O頁,正本....) 這邊又有哪裡需要填寫?   正本我是用手寫的,副本兩分可以用影印的嗎? 影印的話需要重新蓋印章?   最近被鴻森弄的心情有點憂鬱,想快點結束這次不懂事的後果 想弄清楚在去郵局辦理前我該先完成哪些事情 謝謝各位律師看完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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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