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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uli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30-04 | 最近登入:102-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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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朋友長期向房東租用店面...但近期因為他人不在國內...拜託我代為簽訂新的續租合約...合約內...我在承租人欄位寫下了朋友的名字後在旁邊寫了某某某(我的名字)代...如下表示:承租人:王大明 李小美(代)合約的最後承租人欄位也寫了相同的方式但是打從我幫朋友簽訂新合約後....他一直還沒有支付租金給房東....房東又一直打電話給我...要我和朋友連繫處理未支付的租金問題!我想請問的是........若朋友一直都沒有支付租金的話這些未支付租金的繳付責任...會落到我身上嗎?若一直沒有處理....房東可以對我提起法律訴訟或是要求負起支付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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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