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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it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8-05 | 最近登入:102-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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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好意思...我也想來求救... 是關於商標法..我在拍賣上兼職賣東西,其中有一部份是三麗鷗(hello kitty及懶懶熊)的商品, 上星期警察帶著一疊文件及搜索票來我家搜, 帶走了一些三麗鷗的東西, 然後我也跟去做筆錄.清點後,一共有191項商品. 其中有近100項是小木扣及小胸針, 一個才賣20元.做筆錄時,我跟警方說我是兼職做網拍,平常在上班,我有2個女兒.因為女兒及親友喜歡,所以平常都會加減買,日積月累下來...東西太多,才想放上網拍賣看看...順便貼補家用.(賣場上主要是賣其它雜貨)不知道以我被帶走的數量, 會不會被判很重? 警方說做完筆錄就是等檢察官傳喚了, 請問現在我該做些什麼或準備什麼資料嗎?PS:我已經把網拍上的三麗鷗商品下架了.王櫻珊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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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