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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ack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8-08 | 最近登入:102-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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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是領有18趴的退休公務員.年紀也大了.想為日後的事做準備.日後如果身故.要將台銀帳戶的18趴本金加上一些錢只留給兒子(因為老爸娶了大陸老婆).這樣必須到法院做公證嗎?也就是立遺囑做公證?還是有其他方式?要準備些什麼東西呢?煩請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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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