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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漿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4-09 | 最近登入:10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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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年發生機車互相碰撞車禍我方:直行車對方:轉彎車發生經過:馬路上有黃色分向虛線,對方於對向車道橫跨黃色虛線切入至我方車道我方剎車不及撞到對方側身車尾排氣管, 當時速約50警方事故圖上,對方為轉彎車,我方為直行車,雙方都簽名蓋章雙方都有受傷,當時附近並無監視器調解多次都無法達成共識,並互相提告,已於昨日開庭偵訊完畢1.偵訊時,檢察官說以他經驗判斷,我方無過失的機率很高,並勸對方儘快達成達成和解,請問可信度高嗎?2.對方跟檢察官說謊早就已經完成轉彎停靠路邊,並且還說會帶證人作證,我該如何應對?3.檢察官說,從鑑定報告及事故照片上,並無法舉證對方是否已完成轉彎,或曾移動過車輛,4.若法官真的採信對方或證人說得已完成轉彎,是否對方就真的無過失?5.車禍當時,我方皮肉傷,對方身上完全無外傷也未提及哪裡不舒服,卻於車禍隔日才去看中醫診所,說肩膀脫臼了~從車禍發生到他隔日就診超過了12小時,難道有人真的能忍脫臼忍到隔日才就診嗎?我是否能向法官或檢察官提出此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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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