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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1-09 | 最近登入:102-26-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 前夫日前發生在非法定探視時間,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將小孩帶走!因為當時我不在家,後來經我簡訊通知要求他必須將小孩帶回,他才將小孩帶回!請問前夫這種行為是否有觸犯法律?在中間過程我曾去警局報案,可是警察卻說這是民事部份,他們無權受理,而且小孩失蹤還沒24小時無法報案,必須要有法院通知書才能處理,只讓我填寫備案紀錄表!請問這種情形我該怎麼處理才能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我有家人及簡訊可以證明是前夫將小孩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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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