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平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30-10 | 最近登入:102-30-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本人拍賣帳號被盜,但已於2012年12月被列入黑名單,不能做買賣行為,但歹徒2013年8月底用非本人之電話號碼做認證將此帳號開啟做詐騙,警方查出歹徒IP是在境外,且受匯款者與被害人我完全不認識,警方建議我跟受匯款者(有2人)與被害人(有4人)做和解,但有以下問題煩請律師解答: 1.警方說如果抓不到歹徒就會將我列為主嫌,若抓到歹徒我就是幫助犯,因為我沒管理好帳號,請問這樣說法是否正確? 2.若在偵查庭上簽和解書是否代表我認罪? 3.若簽和解書,會被判甚麼樣的罪?  4.除了和解外,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讓我無罪? 5.警方說若和解就有機會不起訴,若不和解就會被判刑,這樣說法是否正確?
瀏覽:477
日期:102-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