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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彩霞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5-11 | 最近登入:102-26-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因為我常居國外,戶籍地只有親人不定時去照顧,民事訴訟狀送到我的戶籍地,都沒有收到,所以對方以一造辯論勝訴,又強制執行,拍賣我的土地,整個過程我完全不知情. 請問,1.對方連一封存證信函都沒有,這樣可以一造辯論判決嗎?2.對方明知我常住國外,也曾經和我國內的聯絡人多次的聯繫,他卻故意不提供給法官,等我知情的時候已經是半年之後的事了,(到現在已經5年了),這樣我有什麼辦法挽回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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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