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蕾蕾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6-11 | 最近登入:102-29-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網拍合夥契約書︵法院公證處例稿︶ 立約人  ︶           ︵以下稱甲方︶         ︵以下稱乙方︶茲合夥經營網拍。雙方議定條件如左: 第一條 由乙方擔任模特兒,綜理網拍模特兒事務,由甲方掌理帳簿記載及金錢計算 網拍進\出貨事務;所有拍攝照片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任意散布外流; 乙方100%配合將甲方攜帶之所有衣物換穿且提供甲方拍照。   第二條 每月底結算一次,分配利潤。   第三條 營業利以五五成分拆,甲方五成,乙方五成。倘有虧蝕,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四條 合夥營業期間定為自民國1O2年12 月3 日 起至民國1O3年 12 月 3 日 止,倘經雙方同意,可於期滿時另行繽約,或於期間屆滿前終止契約。   第五條 本契約經法院公證後生效。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中華民國
瀏覽:1711
日期:10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