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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方方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5-12 | 最近登入:1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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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與女友之前男友於公開場所見面 對方手持安全帽作勢攻擊 本人為自身權益開啟手機錄影功能 但由於擺出防衛架勢,故無影像 但是有錄音到對方說"如果你敢傷害他,我就給你死" 造成我身心靈受創, 對方18足歲,至今仍然未表明道歉和和解意願 拿錄音告他恐嚇,會不會被檢察官說證據不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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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