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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Scott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30-12 | 最近登入:1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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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上個月家人在騎機車時遭後方機車追撞,對方是未成年人(18歲),在警察的建議下把案件送到了調解委員會。原本已經談好賠償條件,但因對方未成年而無法簽和解書。對方曾說他父親(法定代理人)長年在南部工作且已久未聯絡,所以無法出席,當下調解委員表示:只要下次調解時請對方的阿嬤(父親的媽媽)陪同前往,就能完成和解。 但是事後我在查詢相關資訊時發現,未成年人要簽和解書似乎一定要由法定代理人陪同。請問那位調解委員說的話是正確的嗎?若是錯誤的且對方父親又堅持不出面的話,請問我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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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