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amber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30-12 | 最近登入:102-30-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在一間飲料店擔任店長的工作,每天第一個進辦公室,最後一個下班,就連休假也都進店裡幫忙,但事後店家卻不依照工作時數給付工資,說因為我的工作是責任制的,所以每個月就只有給付底薪,我也就因此而離職;離職後就向台北市府政勞動局投訴,但現在店家反過來要告我侵佔,因為店剛開始的時候是股東自已做的帳,金額有短少了4萬元,勞方現在要告我侵佔那4萬元,請問我該蒐集什麼樣的證據來保護我自已,還有我該怎麼做,謝謝
瀏覽:722
日期:10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