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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ABS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4-01 | 最近登入:103-09-03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小弟我 在 某天 從巷子 右轉 進入某大馬路 但是 (從巷子出來 是逆向) 然後右轉後  後面有台機車急煞摔倒 但是我並無擦撞到他 但是他車速過快才會摔倒 這是我個人的觀點  然後 他 摔車後立即起身  並且有路人 上前去幫忙抬起機車 我當下也因為覺得 我沒有碰到他  所以並沒有停車去看他這樣        之後一個月  就收到 公共危險罪的 單子 要我去到案說明  偵辦人員說 我這樣有涉及 肇事逃逸之嫌 還有 過失傷人  雖然 偵辦人員說 和解就沒事了 我想請教律師的是: 第1:公共危險罪 我是不是 一定會成立  ..(我當下是認為 我沒有碰撞到他 而且他又立即起身 想說 無大礙  才沒有停車 去了解) 這樣法院 會如何解讀?? 第2:偵辦人員說我 從那個巷子 右轉出 大馬路 是逆向的 是我的錯      但是 "我並無碰撞到他的機車"  這樣我構成 傷害罪嗎 還有連帶肇事逃逸 第3:受害者 提出 擦傷 的驗傷單  若受害者 跟 我 和解 那求償金額    會 很離譜嗎  (他騎機車)機車也只是擦傷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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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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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24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這裡的"公共危險"就是肇 ... (恕刪)   我已了解了 .. 倘若對方 肯 跟我和解後   那 關於肇事逃逸的 公訴罪  我是不是 還會收 到法院那邊的 審判呢? 想請教律師 我的情形 會不會 被判刑呢.... 畢竟小弟 第一次發生這種狀況 當下 我想說沒有碰到他本人的機車  然後 他也馬上起身  有路人過去幫  所以沒有停車 去協助等等 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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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