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kevi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6-03 | 最近登入:103-08-03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請失主以手機買進價買回, 另建議保留當初交易信件以證明自己的清 ... (恕刪) 請問我已經有提供對話紀錄,也提供交易地點,為何警方還是說我證據不足,連郵局前面的監視器也調不到,分明是他們辦事效率太差,還直接還給失主,這是什麼情況? 有可能他們有被施壓嗎
瀏覽:7259
日期:103-03-0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失主有權利要回手機,您若為善意,最多是要求失主支付您一萬元價金,您沒權利保有手機;況且, ... (恕刪) 因當時是晚上在郵局交易 ,且賣家無附充電器故無法立即充電。 當時在第一次做筆錄時,警察有說在民法上我也是手機的所有人,所以我可以選擇是否歸還,當時我選擇不歸還,除非失主願意付我所損失的一萬元,當時失主不同意,因此手機扣留在警局,但過了兩個禮拜後,偵查隊卻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歸還失主,並且慢了一個禮拜才告知我們他將會把手機歸還給失主 想請問的事,本來不是說我們也是主人,為何現在可以會在無告知的狀況下先歸還? 還有就是,偵查隊是否真的有權利歸還給失主?不是應該再出庭的時候才判定嗎? 另外請問現在我該怎麼做呢?
瀏覽:7259
日期:103-03-07
請問各位懂法律朋友本人二月中 在FB 社團 PO文 收購 IPHONE當時對方私密我,要賣我 (一萬一) 跟網路上的 二手價(一萬二) 並無相差太大於是我們交談後,馬上就約面交。面交當時,我們開始檢查手機,手機沒電,無法開機,且無配件,賣家說賣一萬就好當時七點,而我七點十五分有約,所以我沒想太多,就完成交易了。回到家中,充飽電,到電信門市換好小卡後,開機測試,發現手機已被失主綁定無法開機,且有顯示失主電話。當下我立刻打電話給失主,失主約我馬上見面。見面後,失主告知手機已遺失兩個多月,且以備案,我就要求報警處理。做完筆錄後,失主要求講手機拿回,但警方說法律上我也是所有人,因此我可以選擇保障我的權益不讓失主拿回,我選擇扣留在警察局。我們有提供與賣方的對話訊息,且有提供地點給警方調閱監視器。但事情過了兩個禮拜後,偵查隊約我去再去做筆錄,並向我告知,我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我是從哪裡購買到這支手機的,要把手機歸還給失主。回到家中,找到失主FB 看到失主早在一個禮拜前就拿到手機。想請問各位,偵查隊是否有資格歸還手機給失主?我還必須提出什麼有利的證據向警察證明我購買手機的來源?為何都還沒調查完,就急著把手機還給失主?想請問該怎麼樣才能把損失的討回來? 想請問,這樣我是否有被判罪的機率,我是善意購買者嚴重懷疑被施加壓力,偵查隊在做筆錄的過程中,屢屢修改筆錄,改我不利的字句
瀏覽:7259
日期:103-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