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王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8-04 | 最近登入:103-08-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因朋友(甲方)先前開出一張本票,並於本票之”指定人”欄位填上自己(亦是甲方)的名字(如下),如此若另一"乙方"取得此張本票,是否仍可主張甲方應支付此本票債務?謝謝您協助!! 憑票淮於103年3月31日無條件擔保兌付 或指定人 甲 xx   謝謝您!!
瀏覽:396
日期:10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