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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vim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1-04 | 最近登入:103-23-04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說的是舊租約到期的點交返還,與解約無關;租約到期房東自然會出現,別自尋煩惱。 不好意思,我沒寫清楚。 我的舊契約是5月12日才到期。但房東給我的新契約是5月1日開始。因為新契約的解約違約金要從舊契約押金一萬2中扣違約金6仟元。所以房東叫我4月30日就要搬走。30號他會來解新契約。但我最後一個月租金還未繳,我都拿去繳新租的房子的租金跟押金了。所以我想30號那天讓他從剩餘的押金中扣租金。因為我舊的契約是5月12日才到期。但新契約5月1日就開始。如果超過5月1日他才來解約。他會不會說新契約已經開始。我要繳新契約的租金。因為我曾跟他說,我要履行我的舊契約住到12日,房東卻回我,你30日就要搬走。而且租金一樣要繳一個月。如果你住到12日,你還要再給我新契約的租金1個月。 我很怕他4月30日不下來解,導致我新契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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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2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房東回答可以解約,契約就已經解除了,為何一定要他「下來解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 ... (恕刪) 希望他下來解約同時清點交屋.. 因為很怕他到時不來清點交屋..反指我沒有解除新約..說我積欠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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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22
你好  我目前發生了租屋糾紛… 我跟房東在去年5月10號簽定了一年的租約..租約是在今年5月12日到期.. 後來在今天3月..房東已契約書內的不續約要兩個月前通知這條為立場.. 向我詢問是否續約.. 我答應..也與他簽署新契約..但新的契約卻是從今年的5/1開始生效… 我舊的契約是5月12日才到期 我問房東那舊約與新約重疊的12天該如何.. 他卻叫我不要太計較..我個性太軟弱..就這吃下悶虧..   後來發生門鎖損壞的事情.. 我向房東要求鎖費應由房東吸收.. 但房東不肯..甚至說這個房子的東西損壞..我都要自己維修… 就這樣..我決定與房東解除新的契約..但舊契約繼續執行至結束…   我在簡訊中.. 我願意依照新的契約書上所寫..提前解約罰壓金一個月… 而這個罰金由舊契約裡的押的2個月的租金裡面扣除.. 在4月30日解除新舊約..   而房東也簡訊回答可以..   但因為最後一個月的租金..我要繳新的租屋的押金與租金.. 早已負擔不起最後一期的租金…所以遲遲未繳租金…   目前想以押金12000元中扣最後一期的租金。 又怕房東4月30日不下來解約..變成新的契約開始。 但我已無意續租。請問房東可以不下來解約嗎? 可是我舊契約是5月12日才到期。   若房東不下來解約,是否可寄存證解除新的契約..並從兩個月的押金中扣除掉一個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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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