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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餃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4-04 | 最近登入:103-15-05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符合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若無法知道辱罵何人,似無法構成之。 ... (恕刪) 房律師 您好 我並無指名道姓  是對方自己認為我在說他  裡面內容  除非是 認識的人  不然其實根本就 沒有任何人 知道我是在說誰   謝謝您 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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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26
講 話 不要太靠妖 不然 拎走罵 是直接 幹妳娘 幹妳爸 直接問候妳家祖宗十八代 我們 要不要離職 關妳他媽的屁是 你是在火大三小 總比妳這個 天天靠妖 身體不舒服 拿自己是病人 當藉口請假 動不動 做這個抱怨這個 作那抱怨那個 來的強太多 公司真正該走的 是你這 少奶奶 那麼有錢 幹麻還要做 要做又要在那 靠盃 以為你很有人緣? 做個工作 老是抱怨 沒人要幫你 幹妳娘 幫你應該膩 連團購個東西 也要別人幫你拿 妳算三小 哪跟蔥 哪跟蒜 在我看來 妳連個屁 都不是 比一個小學生還不如 你要不要乾脆 叫妳媽把你塞回肚子裡從新把你生出來 妳這種人 教出來的小孩 難怪也是天天在 臉書po抱怨人家對不起她 陷害她 說她壞話 怎樣的 果然真的 有其母必有其女 怎樣的 媽媽 就教出 怎樣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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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24
那如果 對方在她臉書中 PO文說 她老公要 烙兄弟之類的 那我是否可以 提告她恐嚇之類的  另外還有她朋友慫恿她 叫她老公 烙兄弟 她朋友是否也可一起提告呢? 另外上面文章 是發表在 個人臉書抱怨  而不是 發表在當事人的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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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2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事發情況是.....? 是否構成公然侮辱並不只在於辱罵之內容,還必須其係侮辱在 ... (恕刪)   妳好 這篇文章 是po在個人的臉書動態 而不是po對方  這篇是我打的   而對方卻認為 我在說她  故而說 要去提告之類的  發生經過 我透過朋友從她臉書 得知  , 說我們 離職 要走不走的 搞一堆 小動作 要上層主管來留人  然後在 情緒激動下  打了此篇文章    打完之後 她才又到處說  她不是在說我們   另外 他再 很久之前 就把我列入 臉書 的黑名單 (對方看的到我公開的動態,但是我完全無法看到)所以 她是根本就故意 來我這邊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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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