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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關關難闖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5-06 | 最近登入:103-07-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以下為小弟情事敘述,抱歉,為詳述所以長了些,有勞各位協助指導 前因: 小弟住於某社區之一戶(後簡稱A戶),但喜歡社區另一個格局的屋子(後簡稱B戶),遂向某房仲業者表示購買意願,只是本身有貸款壓力,就跟仲介說要能賣掉A戶我才能B戶否則無力購買,仲介答應後就開始簽立他們的合約書,A戶簽專任委託銷售合約,B戶簽購屋承諾書」,並於合約內之其他約定事項中註記:「若B戶售與他人則A戶之專任委託銷售合約失效」,以「牽連」兩戶之間關係。 但因A戶因為都在居住中,並非空屋那般好賣,賣了數月都沒結果,期間,仲介端不斷以B戶有其他人出高價要買、原屋主想提高價格或斡旋失敗等原由,重新要求重寫B戶購買合約(因原內容有定預購買之價格,說要提高屋主才願意賣),更改次數1~2次,另外,為減輕可能的壓力,跟房仲溝通後與B戶屋主(投資客)協商先行入住,同時搬空A戶利於銷售,原屋主同意後即照規劃進行。 狀況一: 先行搬入住A戶後,發現A戶於不定時段會發出嚴重的低頻噪音,這種發生未知範圍的銷售過程我們當然不能接受,故要求仲介應有解決之道,反應後仲介說前屋主說不知情(為投資客,沒住在那),房仲說是中古屋難免有瑕疵,且這不算是「重大瑕疵」又不算保固,所以屋主無責任問題等種種說法帶過,為保障我方權益,當時給仲介尾款的費用就先扣下,並說服前屋主也扣下給仲介端之服務費,說服前屋主的理由無他,兩方都願支付服務費用,正因為是服務費用,所以要求仲介端尋求解決方法(因為仲介端也提了好多解決方式),前屋主同意後於該仲介服務處與該負責人、房仲員等人面前簽訂約定,待B戶噪音問題解決後再由雙方支付服務費用(當日簽約時是代書前來交屋時一同協議)。 狀況二: 由於先前B戶合約有更改過之狀況,我方"數次"要求應連同A戶一起修改,但回答總是要問問、有困難、公司不太能同意等等理由一直拖延,並以合約條文要求我方務必遵守,因為前開B戶的狀況加上這件事件,該仲介的心態明顯只為銷售利益,小弟雖然非常氣憤但礙於合約卻也無可奈何,然前述有提及於合約內之其他約定事項中有註記:「若B戶售與他人則A戶之專任委託銷售合約失效」,由於B戶為小弟太太的姐姐購買(因其與我們同住,經濟狀況OK所以他先買下讓我們好換屋),所以小弟就先行告知仲介端在未回應我方合約修改要求前,不再給予帶客戶來看屋的權益,並經由朋友端將A戶售出,但未過原仲介專任委託書的6個月約定(售出時為5個月又3週,只差一周左右)。 對方出招: 該仲介於近日先寄存證信函給小弟,要求小弟一、付扣押之服務費(但沒提及屋主,懷疑仲介與屋主先行協商並毀約),以及二、賠償A戶的違約金近百萬。 到此,小弟並不理會,因為第一點部分有與前屋主簽訂在共同檢視噪音問題解決後再支付,第二點部分也有B戶買方為他人時,A戶委託全失效的協議簽訂。過了約2週後小弟就收到「新北地方法院」通知(共兩封),針對第一點要小弟前往板橋民事協議庭,第二點則是要10日內提出答辯狀(為什麼前封不用),以上。 請求解答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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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