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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0-06 | 最近登入:10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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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有一共有土地600坪,母親持有50坪土地和部份共有土地未劃分,小叔持有其他土地,上面有一建物是爺爺的老房子,是個三合院,所以老房子分別有橫跨雙方土地和共有土地,小叔未通知就把所有三合院移為平地,請問這樣法律是允許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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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