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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民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9-07 | 最近登入:103-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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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本人在今年3月24日11點,工作時候,貨物倒塌造成右腳蹠骨3處骨折.(工傷有通報) 3/24~~~3/29日住院後,直到6/7號上班 我是人力派遣,(工作的公司)告知我,休息的這一段時間 (薪資問題7成由勞保給付,3成由公司給付)  但是人力派遣公司告知我(團保部分 給付給我3成的薪水) 我到目前都還沒拿到錢,並且我之前在別的公司上班發生意外 ,老闆娘直接給我一張團保的支票 叫我去領錢(約2w多) 這救是我的問題 第一次作派遣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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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