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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蘇帕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3-08 | 最近登入:103-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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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朋友中途入住的。。。 想說大家都是朋友,所以就沒與她簽合約。 近日她提出要求搬離,但我們講好八月十日之前請她搬離,必將房間打掃完成, 她也同意,但她未在約定好的時間搬離,。。是否有提告的罪行? 我們要求她付半個月房租是否合理? 還有她將我與她在line裡頭,談論租屋搬離討論的對話,上傳至她個人fb上, 是否構成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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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