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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帕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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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朋友中途入住的。。。
想說大家都是朋友,所以就沒與她簽合約。
近日她提出要求搬離,但我們講好八月十日之前請她搬離,必將房間打掃完成,
她也同意,但她未在約定好的時間搬離,。。是否有提告的罪行?
我們要求她付半個月房租是否合理?
還有她將我與她在line裡頭,談論租屋搬離討論的對話,上傳至她個人fb上,
是否構成犯罪行為?!
瀏覽:398
日期:10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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