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朋友中途入住的。。。
想說大家都是朋友,所以就沒與她簽合約。
近日她提出要求搬離,但我們講好八月十日之前請她搬離,必將房間打掃完成,
她也同意,但她未在約定好的時間搬離,。。是否有提告的罪行?
我們要求她付半個月房租是否合理?
還有她將我與她在line裡頭,談論租屋搬離討論的對話,上傳至她個人fb上,
是否構成犯罪行為?!
您與朋友間有按月收租金嗎?若有始成立租賃契約,今她未依約搬遷,您仍可向她要租金,直至她搬走為止,至於違約金只要雙方同意,應可請求,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8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32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