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Lioso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2-08 | 最近登入:103-05-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原本房客在旁邊開餐廳,想利用我這邊一樓做廚房,租約9/1日開始,但近日氣爆影響,我退回房客租金與保證金並補償他2個月房租,他已收下,但不把合約解除,且說目前器具已進,無法退出. 在租約中有明訂須房客同意,房東才能解除租約,而當初被哄騙,一簽四年.若照租約走,全家生活壟罩在危險陰影下, 請問可有任何方式可要回房子? 
瀏覽:574
日期:10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