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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優瑪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3-09 | 最近登入:103-07-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您好:在民國92年時,收到電信業者打電話通知說我有隻門號已經很久沒繳錢,後來確認後,發現我的資料被冒用去申辦門號。後來我依客服人員建議,到直營門市去簽署聲明書,櫃檯人員只對我說明此聲明書,主要是聲明該門號非我本人或經我本人允許辦給他人使用的,但是往後手機有任何業務異動(含到門市列印帳單繳費)都要本人親自到直營門市才能辦理。 今年年初,我想以門號續約方式購買平板,但直營門市並沒有我要購買的商品,我到一般通訊行辦理。辦理的過程中,門市人員跟我說,該電信業者的上線中心一直退件,退件理由是需本人親洽辦理不得代送件。我很納悶的到門市問清楚,才知道是在民國92年時簽署的聲明書所致。後來我詢問該電信業者,這份聲明書造成我許多不便,為了一個被冒名的門號,害得我連消費的權利都被剝奪,我要求徹回聲明書所列第四點(即所有業務異動皆須本人親至直營中心辦理)。 後來該電信業者風管中心向我說明,若我要徹回聲明也可,但該門號所衍生的費用,未來該業者有極大可能向我索償,且一旦徹回聲明,就不能再簽署聲明書,聲明該門號是被冒用個資來申請的。 想請問,1. 我是否仍可徹回聲明書?因為確實造成我許多消費權利被剝奪2. 該電信業者十幾年來都為追償,卻等我徹回聲明時,暗示仍會向我收取此款向,請問是否違法?3. 若我能徹回聲明,應如何處理比較妥當?以上,敬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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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19
我想請問,我跟我先生結婚一年多,結婚前不清楚先生的財務狀況。一直到最近才知道他在婚前有債務。想請問: 1. 他的婚前債務會影響到我嗎?法院、銀行會跟我求償清償丈夫的婚前債務嗎? 2. 我們已結婚一年多,是否還能申請分別財產制?如何辦理?  
瀏覽:442
日期:103-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