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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桃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5-09 | 最近登入:103-11-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前陣子曾有上來發文 內容大意是: 房屋租賃糾紛,房東要求合約內沒有註明的事項, 本人婉轉告知他日後有發生我會改善,誰知道房東就提出解約要求, 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後,對方又推託說是我誤解,他無意解約, 可是因他那句話我把所有裝潢工程全部停止,也延遲了開業時間 現在告知房東 希望各退一步 他退還我押金以及這個月租金 裝潢部分我自行吸收 但房東要求當面談 因房東似乎略懂法律 很怕如果自己跟他當面談容易被他挖洞跳 要找人也不知道有誰比較懂民法 所以想找擅長民法領域的律師陪同 因在”律師經驗”那邊搜尋的結果會出現亂碼 所以直接在這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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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11
本人與房東簽約二樓店面,房東住樓上,二三樓同一出入口。 與房東簽約約定8/18-8/30為裝潢期不算租金  9/1起正式開始收租 已經付租金10000加押金12500 且付租金押金的當下並沒有馬上拿到合約,對方說忘了帶回家 後來隔幾天他才約我簽約,還是自己打的版本 房東於8/30用line要求合約上無註明內容   要求安裝排風扇 在我表明我使用產品無味圓融洽購票券吱吱以及找認證證明後 房東提出【如果你無法安裝,我想無法溝通,合約到此,不知你意下】 當下十分氣憤,覺得房東因我好說話就予取予求(還有其他要求但因我秉持和氣生財,但房東卻有得寸進尺的感覺) 但不知道到底要怎麼處理,只好趕快先把所以裝潢工程都暫停 後來提出求償,房東也不是笨蛋,就開始推託說 【是妳一直堅持,房東並無解約之意,是妳誤解】 從頭到尾我沒有堅持,我也說了之後如果真有影響會改善 還說我都不回應他,讓他感覺我不重視他的貼心想法 拜託!不是24小時閒閒回你訊息好嗎? 前幾天房東又傳訊息說【這幾天不使用租賃地?那我將把一樓鐵門上鎖,避免閒人誤入】 一樓有兩個鎖,我只有一把鑰匙 我還在租期餒,鎖了我不就白花錢嗎? 原本應該9/1就可以開幕營業 卻突然發生這事情影響開幕時間 原本已經預約的客人我也只好一一道歉取消 本來打算繼續硬著頭皮撐下去 但後來想想很怕對方三不五時找麻煩 會影響營業以及商譽 想請問,我現在可以順他那句話說我同意要解約嗎? 可以要求賠償嗎?(裝潢部份我已經看開無法要回) 若對方執意不賠應該走調解還是訴訟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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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