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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dudu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5-10 | 最近登入:103-07-11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報告 該司老闆截至目前未有任何文件發函 也未有電話連絡通知本人 倒是有打電話騷擾本人之親友 詢問本人下落 所以敬問這樣算恐嚇或是污蔑個人名譽嗎 可以反過來還擊嗎? 真的是讓人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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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28
起因是 前雇主原本就有脅迫員工自動請辭離職的壞習慣 所以只要是一對一被約談話時 本人都非常小心的側錄 結果在八月底就當本人將屆滿一年年資之時 前雇主百般刁難本人工作效率不彰之時 因本人都有舉證反駁 故他氣不過要求本人馬上收拾東西離職 也發給本人當月薪資 但當詢問資遣費用時 他不願意給  (事過境遷一個月後) 收到資遣費用支票 和一張簡單的A4紙說明 本人在任職期間有侵佔 妨害秘密 偷竊等行為 事後經現任同事得知 他被勞工處盯上 因為沒有依照勞基法 他個人認為應該是本人所為 本人也有接到勞工處的工作人員詢問他違法事宜 借問 已離職員工 還有就這樣單單一張紙 要控告已離職員工 這樣合情合理嗎 真的很莫名奇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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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15
起因 前雇主情緒常不穩公司行政相關事務常因為他的個人情緒而有異動 很多同事都吃了悶虧而自請離職,而我個人也得此教訓,所以只要他單獨找我對話面敘時我一定會側錄已保障自己的權益,終於他又爆發了,就在我快要服務滿一年的前幾天,找我面談工作內容不如他意的事情,還欲把我調職,我忍不住請益他到底要怎樣?他突然道出請我做到今天即可,並馬上發給我當月份薪資要我馬上走人,我氣不過.要求他支付資遣費.他堅持不肯. 事隔多日後,我莫名收到該司的支票,說明要發給我資遣費,但打了一張A4紙大小的紙說明要我跟律師聯絡,說我工作期間有妨害祕密 偷竊 侵佔等事情 我實在不懂,詢問目前在職的同事,聽說他被勞工局盯上了,懷疑是我去告密的,他要報復.而且有很多人密報該司違反勞基法多項.借問這樣的行為?我該怎麼嚇阻他不要騷擾呢?再或者就任他這樣發神經想告就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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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15
勞資雙方如果已中止勞僱關係,是否表示雙方已無任何責任,勞方也無需理會前資方無理的請求或誣蔑吧!只因為前雇主被勞工局盯上,他懷疑是部份已離職員工去檢舉,所以他多方調查,並因為勞方與資方爭執後中止勞資關係,資方只發給當月份薪資請勞方走人,後因該資方已有多人密報檢舉不法情事及違反勞基法事宜,資方事隔一個月後,付給勞方資遣費,並打字於白紙上告知勞方於任職期間有失職及偷竊 侵佔 妨害秘密等事宜,借問 這樣的行為是否很可恥,我們該乖乖讓資方誣蔑還事可以採取何種途徑詢求解決.真的很莫名其妙及可恥 難怪離職的員工都恨此資方牙癢癢.請各方英雄好漢給小妹一解.方便提醒這一群可憐的勞工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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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