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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Christin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0-10 | 最近登入:1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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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們公司在103年6月30日購買一台自用大貨車,當天已付車款20萬(全部車款已付清),並已開回著手保養維修。等待賣方解除動保設定,並註銷車籍資料,註銷完畢後須將資料回寄本公司,才能至監理站過戶本公司。 但賣方遲遲推託、且使用各種藉口未能至監理站解除動保設定並註銷資料,並且拒接電話。 我們公司也另外花費25萬左右重新將車子整修完畢。公司這邊是決定先寄存證信函,請問,這樣情況對方觸犯哪一條法律?我們希望賣方公司能去解除動保設定並註銷車籍資料,使能順利過戶。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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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