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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牛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8-10 | 最近登入:104-29-05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我跟對方因車禍已經達成共識要到警局和解,對方也在電話上表示同意取消代位求償跟撤銷過失傷害告訴,那到警局簽和解書附加上去這些東西,蓋手印就具有法律效應了嗎?還要注意什麼?如果簽和解前她反悔,電話記錄在電信業者那調的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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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30
我想請問,我們都是騎機車,而我是主幹道,她是支幹道,我行駛時是綠燈,但她說她也是綠燈,可是撞擊點是我的車右側,沒有攝影機,也移動現場了,警察來也是拍受傷照跟車輛損壞照,畫圖也是畫撞擊我車的右側,但經2次和解都破裂,她還跟保險申請代位求償,還另外要一萬二的賠償,我不要,所以她向我提告過失傷害,這樣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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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