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柑仔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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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陳述者:品保副理與品保課長與品保領班與甲(職階:資材組長)與乙(作業員)
周邊目證:同部門作業人員共6名與供應商3名
事情經過:甲方不滿工作現況會同兩名主管分別是課長與副理一起協調,起初副理與課長與領班聽甲方陳述源由,輪到乙方陳述事情經過時;
甲方站起來先惡言相向大聲說(幹~無你是要怎樣),乙方沒理會甲方,甲方動手推了乙方,乙方也無自衛或阻擋動作,副理就在甲方推了乙方好幾把後就要求旁邊目證將人兩人拉開;
甲方要離開現場時認為乙方多看了他一眼就大聲說(幹~看三小),又回頭再推了乙方好幾次,試圖將乙方推倒在尖銳物料上,可能將造成受傷的疑慮;當甲方離開現場時,課長提出要副理對剛發生事情做個處理;
副理與課長對話內容如下但副理卻想將事實掩蓋說:推人哪又沒什麼!!
課長說:都動手了還沒什麼,要不是剛剛拉開來就會有流血事件了!!
副理說:哪有動手課長很生氣說:剛發生事情一定要處理!!
副理卻要課長去按捺甲方說:這才是解決之道!!
如果要訴訟
甲方是否犯了刑事傷害&公然侮辱等罪行?
在訴訟前有必要先至警察局報案嗎?
能否告訴我整個流程應該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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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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