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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1-10 | 最近登入:10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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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於10月中旬口頭向公司表示將於11月底離職,讓公司能有時間儲備人力。但公司卻在10/26告知我在10/31離職,請問這樣屬於公司資遣我嗎?
另外,公司有開立離職證明書給我,但未註明離職原因,這樣算是我自願離職嗎?
還有公司並沒有和我簽任何合約。
謝謝
瀏覽:618
日期:1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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