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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bblegreente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2-01 | 最近登入:10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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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自家開設老人長照機構,所以有開設fb粉絲專頁,分享一些近期動態,供家屬和民眾查閱。 但近日有不明人士於fb評論區公開留言如下: 我爸因為住進你們這間褥瘡不但沒有變好,還多長了很多,變得更加嚴重!!!!現在已經住院了!!! 整個爛到裡面要做清創手術!!!!我爸需要你們幫忙叫你們還假裝沒聽到!!! 試問對一個生病中風的老人家如此對待,我不知道如果是你自己的父母會做何感想 ? ! ! ! 我們有回應: XXX 你好, 經查本機構近期並無因褥瘡住院之住民, 請提供令尊姓名, 我們才能進一步查詢住民資料, 謝謝! 對方又回應: 怎麼可能說出來讓你們找麻煩,反正再也不會回去你們那間了!!你們需要好好檢討!也需要對其他人將心比心的對待與照顧!! 前情講完, 我們機構方面經過追查,確實沒有不明人士所言之褥瘡變多住院並清創之住民,我們請他提供姓名他也無法提供,很難不把他與競爭對手聯想在一起。 我想請問的是, 1.基於以上事實,對方以文字在公開的版面上留言,實造成大眾因他的留言,誤以為我們照顧品質很差,進而影響機構商譽,我們能否對他提起訴訟,要求他道歉或賠償等。 2.如果可以提出告訴,因為FB留言只要對方刪除後,我就看不到了,我要如何保存證據,是用畫面截圖還是要把畫面列印出來? 在此先感謝各位大律師抽空閱讀並回答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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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