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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o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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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早安: 原訂2015/5/27至日本北海道旅遊 (參加大榮旅遊團,搭乘復興672航班). 於2015/5/12看到網路報導復興航空670飛北海道班機因機器故障迫降北海道機場. 2015/5/13早上以郵件通知旅行社, 欲變更為非復興航空赴日旅遊的團體. 旅行社回覆: 不可聽信新聞報導, 僅為正常班機維修事件且挪團會扣約一萬多元的賠償款(包括提前12天取消的七千元及機票款加住宿費), 請我們再考慮. 本人一行四人因考量安全問題, 想改搭非復興航班, 仍依約參加該旅行社至日本旅行的團體, 但旅行社以班機及住宿已訂為由,堅持須負擔此筆賠償款.  2015/5/13晚間電視及網路仍報導復興航空670滯留北海道班機近24小時. 安全是我們考量的最基本條件, 且日本旅遊計劃不變, 我們維護最基本的權益難道須以賠償作為代價? 懇請律師為我們解惑, 並協助爭取消費者應有的基本權益? 謝謝您們…. 註: 復興航空未對此事作澄清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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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