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柚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9-06 | 最近登入:104-09-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3/22下午,對方車輛原本臨停在馬路右側,因前方亮綠燈後,他突然向內側車道切入,且未打方向燈,速度很快,我在後方看到後,大緊急煞車導致摔倒受傷,現在問題是因為我沒有撞上他,他咬住這點,說是我自己的問題,當時也有叫警察,但因他已私自移動我的摩托車,故判定結果為無法判定!   對此,真的很氣,難道因為不懂法律,為了降低傷害沒有撞到他就代表他沒責任嗎? 因為他稍懂法律,移動了我的摩托車,造成無法判定,難道一切都要我自己承擔醫藥費,現在下巴有縫了很深的線,手肘也是,當時協調時,他提到,他以後就專職的故意去製造車禍,不用工作,就靠領賠償過生活就好   我真的只要他寫對不起,但他跩頭就走,臨走前還說,去法院吧!反正去了法院他會沒事的!他在汐品上班,還很自傲的說,我們公司至少比你們公司大,相關的法務部門問一下就知道了,不用跟我玩了   想請問一下,目前已走到了法院程序 第一次他沒到 明天是第二次了 真的很想給他一點教訓,即使沒拿到賠償也無所謂 因為他的態度真的很差很差   請問我該怎?做才好?
瀏覽:653
日期:10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