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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8-07 | 最近登入:104-28-07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我之前在某論壇得知一則援交消息,在與女方以微信軟體通訊中均未提及任何有關交易、金額方面的字,僅以約出來見面,事後我口頭告知我哥這則援交消息,沒多久我哥被警方用電話通知女方被抓她17歲未滿18要我哥去做筆錄,筆錄做完後一周警方又用電話通知我哥說知道我了,希望我也去做筆錄。 請問先不論我是否有與對方性交,我的作法是否有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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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28
律師您好,再跟您打擾一下,我這樣介紹給我哥一人得知而已,論壇的介紹人有說對方18~19歲,我信以為真,女方看起來也像是18~19歲,並不知情對方未滿18歲,是否有機會緩刑或是緩起訴,我有與對方性交是否又會有一罪一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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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2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要看到底哥哥怎麼說你的,可爭執為有如此之媒介行為。     顏律師謝謝您的答覆,我目前只知道我哥在與對方用通訊軟體聊天中有說到是我介紹他知道論壇中有此消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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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