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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紫小玥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9-07 | 最近登入:104-31-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各位律師好~ 公司七月份因財務狀況不佳資遣我,資遣費短少,向公司要求補齊,公司願意補齊,卻同時要求我任職期間因送搞錯誤造成公司的損失,要求全額賠償。 第一筆為兩份DM製作,一併印刷,但是有一份並無錯誤,另一份確是我的疏失,是否可以此主張只賠償一份的金額? 第二筆是三聯式的工作指示單,此指示單是依照主管的意思製作的,製作完成有以SKYPE(訊息記錄在公司)和當場印出來(並無直接證據)讓主管看過才送稿,事後才知道有三個字打錯,是否可主張是在主管監督下完成的工作,不應全額賠償? 且以上兩筆在發生地當下都沒要求賠償,可以這樣秋後算帳嗎? 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瀏覽:9269
日期:104-10-31
各位律師好 我103/05/19到職,公司於104/6/22告知因公司虧損要資遣我,老闆娘也提前20天預告說我做到7/12(有截圖證明),事後也申請到"離職證明書",任職日期註明103/5/19-104/7/12,離職原因:非自願離職(公司虧損或業務緊縮)。這樣能拿到遣散費嗎? 因以為6/22開始算,故於6/25.26.29.30,7/6.7申請謀職假,6/24,7/1.2.3.8.9.10申請特休。 因每七天可申請兩天謀職假,未注意於7/12往回推20天為6/23,故6/29被記曠職。 今日查詢投保紀錄,公司竟然於7/10退勞保,造成以下問題: 1、並未符合作滿一年提前20天預告 2、如只到7/10,那6/29曠職就不成立 今 日尚未發現7/10退保時,因6/29的曠職,公司扣了當天薪水(590),全勤(2000)和整月的伙食(1800)和交通津貼(1500),因自己疏 失被扣當天薪水和全勤,我認栽,也沒和公司提過此事,但是以往請假時的津貼算法,是請哪天扣哪天,全勤一次扣,曠職卻是全勤和整月津貼,致電老闆娘,她回 覆曠職和請假如算法一樣,誰還要請假?進公司一年多,並無看過也沒簽過任何文件表示曠職要扣掉全部的津貼,是可以老闆娘這樣說就算的嗎? 7/27早上致電公司兩次,會計表示要詢問老闆娘再回覆,皆未得到回覆,於當日下午親自致電老闆娘手機,得知津貼的部分要看當初如何約定,要請會計查,因這兩天會計在做帳,所以比較忙,等她查完再回覆,一直到今日(7/29)都未得到回應。認為是公司在拖時間。 8/10會發7月的薪水和遣散費,但依公司的紀錄,遣散費應該也不會乖乖的照實給。另想請問月平均工資是底薪+全勤+津貼未扣勞健保嗎? 還是應該怎麼計算呢? 以上想請問各位律師,我知道其實這筆錢不多,可是我只是辛苦工作的勞工,爭的只是一口氣,不知道我是否有辦法要回我應得的? 另外公司長期也都積欠勞健保費(尚未查詢繳到幾月份)和勞退(只繳到4月份),是否可一併申訴? 如果去勞工局申請開調解會,我會有勝算嗎?謝謝各位撥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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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