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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Luliy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5-08 | 最近登入:104-22-1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於五個月前哥哥車禍導致左膝膝後十字韌帶斷裂,對方為全責,並完全沒有責任的意思,經偵查庭後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發現內容對對方大為有利,最高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五百元罰金,因此想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法官開庭,但不知道該如何擬狀,不知道能否對此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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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22
各位好,因為星期三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但因仍有許多疑問,故發帖詢問。 事故是如此發生的: 於6/10日時,家裡兄長騎機車上班,對方為自小客車於網狀線轉彎,兄長為直行,經好心人士所提供給警方的行車紀錄器中,很明顯地看到對方並沒有作任何剎車舉動,撞上後兄長連人帶車飛出去。 去到醫院看診,醫生草草診斷為挫傷,後複診時醫生表示:下次就不用掛了,但母親煩惱兄長傷勢,又再請醫生掛號,醫生表示一個月後再來,期間對方只有關心過一次兄長,並且是因為警方要作筆錄才應母親要求關心受害者的,事發當日甚至打電話給母親問我們機車有沒有保什麼險,其餘都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兄長也有到精神科去就診,診出長期性創後壓力疾患、急性壓力性反應。 一個月後到醫生處就診,才診出兄長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醫生表示粗重的工作要一年多後才能繼續做,但我兄長的職業是水泥師傅,這一年的時間便喪失了勞工能力,並且術後需要看護及復健。 手術期間有打電話給對方,對方表示:怎麼現在才要開刀?保險公司不是都跟你們談好了? 聽起來並沒有任何悔過意思,讓家人感到十分生氣。 因下周三要與對方談和解,所以目前我方是有列出:醫療費用、看護費、財損、喪失勞工能力之賠償、精神賠償,但是不清楚喪失勞工能力之賠償及精神賠償該如何去估算,且因對方態度惡劣,也有想要提告之意,以上提供知悉,希望能夠給予我們建議,謝謝。
瀏覽:662
日期:10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