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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老榮民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2-08 | 最近登入:10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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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爸(23年次)去年7月27日騎腳踏車被後方騎重型機車的未成年(17歲)少年追撞,現在已經成為植物人(1級殘廢~有醫師的診斷證明),護理之家的看護費每個月要27000元刑事部份只判決該少年訓誡及假日輔導(過失重傷害罪,怎麼會判這麼輕?)肇事主因是該少年(未注意車前狀況),我爸爸是肇事次因(違規左轉)刑事判決當天法官詢問少年的父母親,打算賠償多少金額?少年的母親考慮了約2分鐘才說30萬我目前已經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及假扣押的動作法院也發文告知~已經從父母親的薪水裡頭扣錢請問:如果提起民事訴訟,我大約能跟對方要求多少賠償金(強制險已理賠)?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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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