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23年次)騎腳踏車被騎重型機車的17歲少年由後方追撞,合理的民事賠償金額?
- 老榮民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22 13:50 最後編輯日期:104-08-26 13:22
- 文章人氣:504
- 個人積分:2
-
大家好:
我爸(23年次)去年7月27日騎腳踏車被後方騎重型機車的未成年(17歲)少年追撞,現在已經成為植物人(1級殘廢~有醫師的診斷證明),護理之家的看護費每個月要27000元
刑事部份只判決該少年訓誡及假日輔導(過失重傷害罪,怎麼會判這麼輕?)
肇事主因是該少年(未注意車前狀況),我爸爸是肇事次因(違規左轉)
刑事判決當天法官詢問少年的父母親,打算賠償多少金額?少年的母親考慮了約2分鐘才說30萬
我目前已經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及假扣押的動作
法院也發文告知~已經從父母親的薪水裡頭扣錢
請問:
如果提起民事訴訟,我大約能跟對方要求多少賠償金(強制險已理賠)?
謝謝回答?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22 17:09
- 文章人氣:194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醫療費用部分:實際支出部分(準備完整單據) + 預為請求部分(用平均餘命以霍夫曼式計算) 看護費用部分:實際支出部分(準備完整單據) + 預為請求部分(實務上一日看護費用以2000元計,用平均餘命以霍夫曼式計算) 增加生活上需要費用部分:實際支出部分(準備完整單據) + 預為請求部分(推估長期購買照護必需品費用,用平均餘命以霍夫曼式計算) 工作損失:23年次已經退休,應無工作損失。 精神慰撫金:依具體情形判斷(衡酌雙方身分、資力)。 父母子女配偶基於身分法益遭受侵害而情節重大:依具體情形判斷(衡酌雙方身分、資力)。計算出總額後要考量被害人有無與有過失,若有則依過失比例減情或免除。再來要扣除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金(強制險理賠部分),才會得出具體金額。由於對方是未成年人,可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請求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對方若不願意和解,你只能提起訴訟請求,訴訟中對方可能會爭執植物人平均餘命與正常人不同,判決確定後再辦理強制執行求償(依文義你已經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並查封財產,此部分不討論),建議你準備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