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可卡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8-08 | 最近登入:104-31-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小妹是老師,因擔任行政今年暑假的7月底因有事,與同事調職日當時也告知管理差假的人事,但因自己的疏忽忘記遞假單請假,直到今天(8/28)接獲人事詢問是否有遞假單,才驚覺漏請假,也依人事建議立即返校補遞假單,但校長表示不想核章,如此一來依請假規則會被記曠職。 因請假一事當天有請同事當職務代理人,暑假期間無課,且人事也知悉,只是疏忽忘記不是故意不遞假單。而這期間校長知情,卻一直未提醒直至今日才跟人事詢問本人是否有完成請假手續。 想請教若被記曠職,要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的話,申訴成功的機會大嗎?小妹要依哪些主張或法令來說明較有勝算? 因為任教多年就這一次的疏忽被留下曠職紀錄,會覺得很不值得,所以希望各位先進可以協助解答,拜託了,感謝您們~
瀏覽:1738
日期:10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