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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國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6-09 | 最近登入:104-06-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請問2輛都機車。車禍有做筆錄及拍照,我當天就做筆錄,對方說他不清楚,要隔一個禮拜做筆錄。 我屬直行車,行駛於主幹道。地上有交叉黃線,並無設置交通號誌路口。對方於左側迴轉到出來,並無迴轉。直接穿越主幹道至對面雙向的巷子。導致我不及反應,害我撞上他右側。 昨日調解沒達成共識,雙方受傷可向保險公司交叉理賠,不過個人財物有爭議 目前我機車修復因為車款及撞擊點問題,維修費約5萬多。對方卻說反正2個人都有錯,而他修車也要兩萬多,還說因為有重聽,戴的助聽器壞掉約10幾萬!要我與他的財務損失相加除以二....這樣..我還要賠他?!而他也無法證明他當天有帶助聽器,也無法證明助聽器是因為車禍壞掉。 因此我說我不同意此說法,或許要申請精判,對方就說好啊,是我不能接受他的說法,精判書3千塊,要我負擔。 請問一下..這樣子的事故,該如何處理?應該是要上法院了。想請教相關法規與責任歸屬應如何判定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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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