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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與機車交通事故問題

  • 阿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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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6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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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請問2輛都機車車禍有做筆錄及拍照,我當天就做筆錄,對方說他不清楚,要隔一個禮拜做筆錄

    我屬直行車,行駛於主幹道。
    地上有交叉黃線,並無設置交通號誌路口
    對方於左側迴轉到出來,並無迴轉
    直接穿越主幹道至對面雙向的巷子。
    導致我不及反應,害我撞上他右側

    昨日調解沒達成共識,雙方受傷可向保險公司交叉理賠,不過個人財物有爭議

    目前我機車修復因為車款及撞擊點問題,維修費約5萬多。
    對方卻說反正2個人都有錯,而他修車也要兩萬多,還說因為有重聽,戴的助聽器壞掉約10幾萬!要我與他的財務損失相加除以二....這樣..我還要賠他?!
    而他也無法證明他當天有帶助聽器,也無法證明助聽器是因為車禍壞掉。

    因此我說我不同意此說法,或許要申請精判,對方就說好啊,是我不能接受他的說法,精判書3千塊,要我負擔。

    請問一下..這樣子的事故,該如何處理?
    應該是要上法院了。想請教相關法規與責任歸屬應如何判定

    感恩~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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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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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受傷的部分,還是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要注意對方有無提,倘若有,我方也必須提,以求地位平等) 2、財損的部分,對方必須提出當天有帶助聽器的證據,雙方的修繕費用都必須有收據。 3、建議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之後,再依據相關單據相互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