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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6-09 | 最近登入:104-29-10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想請問一下有abc三人 土地甲乙丙
a為bc的姐姐 b為c的哥哥
因債務關係a有甲的三分之一抵押權 其中三分之一為b所有 c三分之一
乙的全部抵押權
丙的三分之一抵押權 其中三分之一為b所有 c三分之一
但是a已故,其配偶子女及兄弟姊妹均已拋棄繼承
唯獨c還沒決定
今天姑且不論是否能讓房子全身而退
如何塗銷掉抵押權,或者是可以供人居住無後顧之憂就好
如果c繼承a 再來做塗銷的動作 然後c再將土地過戶給我 在申請破產
是否可以躲避a的不明債務 不知此舉是否行得通?
再請大家幫忙解惑 拜託拜託
瀏覽:358
日期:104-10-29
徐律師您好~您第二條的清償除外是指?
這個部份我比較不了解~~
在詢問一下~如果做第三步驟的話 成功保住房子的機會大嗎?
我是指在不接受A的任何債務下就能塗銷這部分
瀏覽:922
日期:104-09-07
想詢問專業的律師團隊
這個故事共分為ABC三人以及兩個土地甲乙
ABC為兄弟姊妹,A最大C最小,甲為C自住房子,乙為BC共有
但因ABC的哥哥,投資股票失利導致欠債。
為了避免房子被法拍。
而找A來做一個假設定。
設定在C名下,假裝C欠A 400萬。但實際上是沒有的。
但因為A在上禮拜過世。但沒有做到塗銷的動作。
而A的家人沒有人繼承A的財產。因為不知道到底有沒有負債。
所以問題來了。
1.如果都不繼承會有什麼樣的問題?
2.如果要塗銷一定要繼承財產才能塗銷嗎?
3.如果不用繼承就可以塗銷,那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呢?
再麻煩律師團對替我解惑。
瀏覽:922
日期:10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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