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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ST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8-09 | 最近登入:104-15-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想請問ㄧ下律師大人們,因本人於前陣子星期六騎機車遭到小貨車撞擊,氣胸送急診開刀+肋骨3跟骨折,住院ㄧ個多禮拜, 對方證實為公司車(小貨車,職業是載貨的貨車司機),想請問這部分是否足夠能提起業務過失傷害呢?還是說是否還有其他要蒐證的地方?若對方否認是在上班中(因為當天是禮拜六)  那有可能會不成立嗎? 因為對方對於我們原本談好的數字之後又反悔不想賠太多,還說了他有去詢問別人等等...所以ㄧ直打電話來嗆明說他不怕告....態度非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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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4
1. 我的機車停在大樓下機車停車格,無故遭酒駕的汽車駕駛人撞毀( 肇事者酒測值0.49) ,目前已於警局做完筆錄,警方要我先和肇事者及肇事者的家屬調解,但是肇事者誠意非常不足且態度輕浮,因此不排除依循法律途徑解決 請問若要走民事訴訟的話,車輛已全毀,經車行評估無法修復,我能要求肇事者賠償多少金額? (剛買三天的新車,新車價約$78000-80000每間車行不同) 2. 因本人目前職業為大學在學生,兼職家教,預計日後通勤要用這台新買的機車,現在沒有交通工具的狀況下,我的損失是否可以列入求償? 感謝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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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