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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婉禎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3-09 | 最近登入:104-22-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各位律師好: 我於104.09.09獨自一人於嘉義逛街時,路上被一位小姐請求協助填寫問卷,故被她帶進「愛妮雅」。 (已自版上看到多件同樣強迫推銷,仍有問題故發問) 一開始只是填寫問卷,之後組長便開始推銷菜瓜露產品,當下已感覺到若無消費便難踏出店外,抱著花錢消災的心態用300元購買,後來組長又開始說可以先讓我免費體驗做臉,知道效果才會願意購買後續課程。 一開始只是免費體驗,但過程中一直被組長及櫃長強迫推銷購買20000元的做臉課程,可以使用10個月,一個月可使用2-3次,後續完全免費,因店長在旁按計算機,感覺很划算便刷第一次卡。 之後櫃長拿了很多產品,請我自己開封,以確保為全新產品,便開始繼續做臉,期間兩人又開始說20000元只是基礎保養,我需要更深層的保養,便又開始推銷28000的課程,因我一直拒絕,最後又被強迫購買8000元的課程,故此次為第二次刷卡。 過程中我曾以我不清楚我還有沒有錢,組長便要求我當場使用店內的機器確認存款餘額,並保證不會看,但在我輸入完密碼後,櫃長就站在一旁看餘額 我也以我的餘額在刷完第一筆20000元款項後,因之後有出國計畫,故無法再購買28000元的課程,組長便開始要求我可以先付5000元的訂金,後續的20000元可讓我於三個月內分期付款。 中間耗費一個多小時在我拒絕購買、組長及櫃長一直推銷。   已查詢資料,此應屬訪問買賣,我可於七天內提出解約,無須負擔任何金額 在我提出退費後,組長及櫃長便開始以她們要進修、開會為由,表示門市近日不會營業,但組長已通訊軟體Line保證,她會好好處理我的問題,並表示不需顧慮七天期限,希望與我約9/22面談處理 (我是9/9購買的) 問題1:組長以line表示不需顧慮七天期限,若之後有爭議,這是否能作為消保官參考用 ? 我是否仍該保障自己的權益,寄出存證信函 ? 問題2:我有與店家簽署合約,若裡面寫及此買賣不屬於訪問買賣、開封後不能退費等,請問這是有效的合約嗎 ? 另店家並無給我合約的副聯,此舉合法嗎 ? 問題3:若達成退費協議後,能全額退費嗎 ? 若仍須負擔產品開封使用的部分費用,於法上我能合理要求退費幾成 ?   勞煩律師們解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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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