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Jaso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8-10 | 最近登入:104-08-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小弟於去年十月和今年三月,各被抓兩次酒駕,十月份酒測值為0.47,三月份是0.38,兩次都以易科罰金處理並繳納完畢。 昨日出門前有使用漱口水,但騎車過橋時警察認為有酒味故攔查(可是我前晚未喝酒出門前更不可能有喝酒)。警方有問我說出門前多久用漱口水的,我說約五分鐘,故它們有等十五分鐘後再讓我施測。怎知一吹完居然有0.23,當下我非常錯愕。警方後來就開單扣車並讓我離開。我想問的問題如下: 1.這種狀況是否有辦法申訴?若能申訴,該如何舉證? 2.這次的罰鍰會是多少呢?
瀏覽:747
日期:10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