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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sasaku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9-10 | 最近登入:104-10-10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最近因為屢屢遭管委會開單,因此上網詢問 背景敘述: 我們社區為一未滿兩年的社區大樓,管委會成立當然未滿2年,去年初,管委會提出一條規約為「每個車位限停一車輛,不得超過1輛,若違規超過3次則拍照,並公告違規車位及住戶編號」,也有經過住戶大會投票通過(但大部分的住戶都沒有出席,委託代理人幾乎是同樣幾位,所以有人投票拿了10幾張投票單)因為我家有2輛機車及一輛汽車,當初在購屋時,有購買停車位並贈送一個機車格,但因車位不敷使用,因此將一輛機車與汽車一併停放在汽車格中(當時想,車位為我們自己所有,應該有自己使用的權利,且未超出車格)。  但,規約頒布後,卻屢屢遭管委會開違規單,並拍照公告我們的住戶編號。 有上網看過許多條例及案例,有個網站載明表示  "「專有部份: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份,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且之前有個台北羅婦的判決案例,都有說明大樓住戶停車所有權,只要在「不阻礙交通路線、妨礙他人安全及不堆積雜物」的前提,應該都有自由使用的權利。 問題: 1.這樣我們算是違法嗎?  而管委會公布我們的住戶編號,是否影響我們權益?2.該法是否違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我們可以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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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0-10
您好:我的堂妹是屏東一間私立高職的建教班,今年高一,就讀美容科,九月被分發至北部某連鎖髮廊實習。雖然實習才一個多月,但卻發現許多問題,但家裡的人卻要我尊重職場文化,不要干涉,只能上來尋求協助。1.該間髮廊只給予建教生每月4天的排休,若排周末,要扣假:   9月、10月,因家裡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在周末連排2天假,公司主管告知要扣假一天,等於10月剩3天假。   妹妹9月最後一次假為9月19日,10月的第一個休假原本為10月16日 (連續工作27天),依據「高等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24條:『建教生受訓期間,每七日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且每天工作的時間為早上9:30至晚上22:00,該法令也有提及『建教生每日訓練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星期受訓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小時,且不得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接受訓練。』該公司明顯違法。    且妹妹因為生理痛無法工作告知雇主,雇主要他休息,卻要扣他半天假,所以原本的10/16只剩半天休假;這兩天,因為睡過頭半個小時,又被扣了半天假(這個能理解),等於妹妹下一次的休假要多等一周,但『女性建教生因生理日致受訓有困難者,每月得申請生理假一日。』 那為什麼能扣假呢??? 2.若詢問學校,妹妹會被劃為"重點看顧":   家人提及,若是告訴學校,學校就會問雇主,雇主就知道是哪個學生有問題,可能會給予刁難或故意不給學分通過,要妹妹自行忍受至3個月的受訓結束轉至正規班就讀;也說,如果我要提申訴,會造成以後妹妹無法在該職場立足(這點我是知道),但難道,我們就該忍其吞聲嗎?我能做些什麼? 麻煩解答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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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0-1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首先要看社區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有無特別規定,若已經規定, ... (恕刪) 徐律師您好,感謝您的回覆! 但我們的車位是在社區的最底層的最後一個位置!  沒有影響其他車輛的問題! 倘若保全將違規單用膠帶貼在我們車的擋風玻璃,可以算是毀損嗎?(有殘膠,很難處理~)  我想,大家都不喜歡這樣吧! (以前的保全都是夾在雨刷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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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