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Kitt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1-10 | 最近登入:104-21-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是一個一樓店面的屋主,前陣子管委會告知我每個月要多收"招牌費"500元,詢問原因,因為社區缺錢,所以對我們所有一樓的店面多收招牌費500元,費用是他們開會決定的,其他一樓店面也同意,但其它店面坪數是我們的兩到三倍,是銀行跟大型3C賣場,我想他們應該是不想惹事,500元對他們也是小數目,但是我們坪數不大,從我購買店面來從來沒收過什麼招牌費,重點是招牌的電費也是我們自己繳,跟社區一點關係都沒有,就因為室一樓有招牌,就要多收招牌費,我很害怕會不會之後又說招牌費要漲,或者是說要收過路費還是什麼其它他們生出來多餘的費用,我管理費從來沒有欠過,老老實實繳,真的很委屈跟害怕,不繳招牌費一天到晚就會被管委會的人提醒要交,說我欠繳,請問他們有權要我繳嗎?如果有,是依照什麼法律,如果沒有我可以怎麼保護自已? 謝謝!
瀏覽:2247
日期:104-10-21